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12月, 1956年至1966年,区检察院受市检察院垂直领导,围绕镇反、社会主义改造等党在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检察工作,办公地点最初在金陵路1号,1958年迁至教敷巷1号,1960年又迁至中华路252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检察机关瘫痪,1967年4月起,检察职能由“遵义区公检法军管组”统一行使。
1979年1月恢复重建,办公地点设在教敷巷3号,先后设立刑检批捕科、刑检起诉科、法纪检察科、控申检察科、监所检察科、办公室等内部机构,行使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监所监督及自行侦查等职权。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又先后设立政工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警大队等部门,成立反贪污贿赂局。2000年,办公地点迁至中华路253号,2007年底,迁至现址大明路133-1号。
至2009年,共有干警76人,设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政治处、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大队、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等职能部门。
经过几代秦淮检察人的团结拼搏,先后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江苏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记集体一等功,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江苏省先进检察院、南京市十佳政法单位、南京市先进检察院和省、市、区文明单位等各类荣誉和表彰。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领导下,在院党组带领下,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正以饱满的精神、高昂的斗志,信心百倍地创造新的业绩,向更高的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