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规范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提高公诉人的出庭能力,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我院邀请10余名市人大代表观摩了由我院公诉科派员出庭的邓某某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的庭审活动。
庭审前,公诉人仔细研究了案情,对证据进行了核实,认真准备了讯问、举证、质证和答辩提纲,同时为了确保出庭效果,公诉人在诉前,多次提审被告人详细了解其成长经历及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撰写了公诉意见书。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构成要件,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了证据材料,条理清晰地就被告人涉及罪行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条理清晰、精炼有力的公诉意见,特别是针对被告人特殊的人生经历,详细阐述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并对本案事实进行了深入剖析,深刻地分析了被告人行为的危害后果和本案对社会的警示教育意义,不仅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使被告人当庭幡然悔悟、痛哭失声,同时也给旁听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案件庭审进展顺利,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邓某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庭审后,受邀人大代表从起诉书制作、庭审程序、庭审效果和公诉人庭上表现、对适用法律的理解、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打分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举证得当,语言精炼,公诉意见中的教育和启示很富感染力,很好地展示了检察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
市人大代表们指出,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体现,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很好的鞭策作用,希望继续组织同类活动,以此为契机,提高公诉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