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夕,我院检务直通车双塘街道示范点与海青工作室一起来到我区双塘街道凤游寺社区,专程向我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同时也是该社区的低保户孙某某送上救助金2000元。
凤游寺社区居民孙某某,于2011年3月27日19时许在本区凤游寺某烟酒店,因酒钱问题和店主发生纠纷,被闻讯赶来的刘某推倒在地,右小腿被连踹数脚,致使小腿右胫腓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秦淮公安分局于7月4日将刘某故意伤害一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因犯罪嫌疑人刘某系外来无业人员,表示没有能力赔偿医药费。被害人孙某某的妻子多次来到我院来访,反映伤害行为造成他们家庭原本困难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对此我院高度重视,海青工作室积极与凤游寺社区联系,加大工作力度,以最快速度核实了被害人家庭困难情况。结合故意伤害案的案情以及被害人孙某某家的经济困难情况,最终我院决定给予2000元救助。9月底国庆前夕,我院检务直通车双塘街道示范点与海青工作室主动上门,来到我区双塘街道凤游寺社区,向孙某某发放了救助金。
这次检务进社区的活动不仅让孙某某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同时也受到了街道、社区的大力称赞。